问题 | 劳动者应该怎么证明自己符合录用条件? |
释义 | 证明劳动不符合录用条件的方法是: 1.录用条件要尽量变得可以衡量。应当在录用条件中列明具体的量化要求。 2.要注意告知问题。用人单位最好能以书面形式向劳动者公示并要求其签收,告知劳动者岗位职责、具体要求等。此外,对员工进行入职培训时,也可进行有关录用条件等内容的培训并要求员工培训签到,将录用条件写入员工守则并要求员工签收。 3.应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试用期考核是试用期员工管理的核心所在,考核结果是用人单位决定是否以“不符合录用条件”为由而解除合同的证据。用人单位在试用期内解除劳动合同,需要向劳动者说明理由,举证责任在用人单位一方;举证不能,则劳动者可要求仲裁部门撤销用人单位的解除决定或者要求用人单位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金。 一、试用期裁员有赔偿吗 劳动者在试用期被依法裁员是没有赔偿的。如果是因企业生产经营困难或者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等其他原因需要裁员的,企业可以按照《劳动合同法》第41条进行裁员时,无需向员工支付经济补偿。但解除劳动合同得符合一个条件,就是在试用期的劳动者不符合录用规定的,而法律对怎样认定劳动者不符合录用规定并没有作出说明,如果就试用期单位解除劳动合同问题产生纠纷的,劳动者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而用人单位要承担举证的责任。 二、试用期内辞退员工需要赔偿吗 试用期内辞退员工是否需要赔偿要以辞退的原因而定,具体如下: 1、用人单位在试用期过失性辞退劳动者,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 2、其余情况用人单位需要进行赔偿,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如果试用期内员工不符合之前明确公布的录用条件的,可以当即解除劳动合同。如果之前没有公布明确的录用条件或者他没有明显违反的,那么还是要提前通知的,否则可能构成解雇程序的违法,需要向劳动者支付其赔偿金的。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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