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公租房交了一年租金能退吗? |
释义 | 公租房租赁合同一旦签订是不能退的,建议去协商。公共租赁住房是指由国家提供政策支持,各种社会主体通过新建或者其他方式筹集房源、专门面向中低收入群体出租的保障性住房,是一个国家住房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公共租赁住房不是归个人所有,而是由政府或公共机构所有,用低于市场价或者承租者承受起的价格,向新就业职工出租,包括一些新的大学毕业生,还有一些从外地迁移到城市工作的群体。 一、公租房产权属于谁 公租房被房主购买后,那么房屋产权就归购买者所有。而一般来说,公租房不是归个人所有,而是由政府或公共机构所有,政府用低于市场价或承租者承受起的价格,向业主、大学毕业生,还有一些从外地迁移到城市工作的群体。如果买房人想把这套房子卖掉,需在5年后向当地住房保障主管部门申请。 二、公租房申请材料需要哪些 公租房申请材料有: 1、申请人在申请地的户口或居住证; 2、申请人在申请地的劳务合同证明; 3、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的收入和经济状况证明; 4、申请人在申请地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等。 公共租赁住房是指由国家提供政策支持、限定建设标准和租金水平,面向符合规定条件的城镇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新进就业无房职工和在城镇稳定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出租的保障性住房。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第三十六条承租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责令按市场价格补缴从违法行为发生之日起的租金,记入公共租赁住房管理档案,处以1000元以下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处以违法所得3倍以下但不超过3万元的罚款:(一)转借、转租或者擅自调换所承租公共租赁住房的;(二)改变所承租公共租赁住房用途的;(三)破坏或者擅自装修所承租公共租赁住房,拒不恢复原状的;(四)在公共租赁住房内从事违法活动的;(五)无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以上闲置公共租赁住房的。有前款所列行为,承租人自退回公共租赁住房之日起五年内不得再次申请公共租赁住房;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第三十七条违反本办法第三十二条的,依照《房地产经纪管理办法》第三十七条,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记入房地产经纪信用档案;对房地产经纪人员,处以1万元以下罚款;对房地产经纪机构,取消网上签约资格,处以3万元以下罚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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