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我国法律没有父债子还这种规定的。普遍认知都认为父债必须子还,实际上并非如此,债权债务具有附属性,其针对的是债权债务本人,除非当事人做出明确的意思表示,否则债务不发生转移。而根据权利与义务的对等性,享有权利就应当承担相应的义务,如果继承人依法继承了被继承人的遗产,其应当在所受遗产的范围内对被继承人生前所负债务承担清偿责任,而继承人明确表示放弃继承的,其也就不负有债务偿还责任。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五十三条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除有约定的外,遗产分割时,应当先将共同所有的财产的一半分出为配偶所有,其余的为被继承人的遗产。遗产在家庭共有财产之中的,遗产分割时,应当先分出他人的财产。 第一千一百五十九条分割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但是,应当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