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劳动仲裁委员会工作时间 |
释义 | 劳动仲裁委员会的上班时间是周一到周五的早上八点半到下午五点半,周末劳动仲裁委员会不上班。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产生纠纷的,可以申请劳动仲裁。需要劳动仲裁的应当在上班时间去劳动仲裁委员会提出申请,申请时应当带好相关的材料以及证件。劳动仲裁委员会管辖由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 一、如何确定追索劳动报酬纠纷管辖法院 追索劳动报酬纠纷管辖,应该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管辖。 首先,对于劳动争议案件的地域管辖问题,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八条之规定, 劳动争议案件由用人单位所在地或合同履行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管辖。劳动合同履行地不明确的,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管辖。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的地域管辖原告就被告 的原则,劳动争议的当事人为用人单位和劳动者,而不是劳动仲裁委员会,不能以劳动仲裁委员会所在地作为确定人民法院地域管辖的依据。 其次,认为只要劳动者不通过劳动仲裁,而是依工资欠条为证据向法院起诉为条件,用人单位所在地和劳动合同履行地法院才具有管辖权的观点亦有不妥之处,虽然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三条 劳动者以用人单位的工资欠条为证据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诉讼请求不涉及劳动关系其他争议的,视为拖欠劳动报酬争议,按照普通民事纠纷受理 之规定,仍应由用人单位所在地或合同履行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管辖。 二、有哪些解决劳动争议的途径? (1)与用人单位协商解决。如果能够成功,这将是最佳的解决劳动争议的途径,当事人双方都可以很方便快捷的解决掉自己的问题,也比较符合中国人熟人社会的特征,但是这需要劳动者和用人单位都要学习劳动法,了解劳动法的相关法律规定。 (2)向单位的劳动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很多大企业工会比较健全,劳动仲裁调解委员会也比较值得信任,劳动者就完全可以依靠工会的力量,向企业的劳动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成功皆大欢喜。不过,由于通过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达成的调解书没有法律效力,在执行的过程中如果双方出现争议,仍需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如果没有办法了,还是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吧。 (3)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在我国的民事诉讼仲裁中,法院和仲裁庭遵循的是“民不告官不纠”原则,你没有要求,就不会主动判给你。在劳动仲裁中,一般仲裁委员会都会对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调解结果经双方签字后和仲裁庭裁判结果都具有法律约束力,15天以后如果没有向法院提起诉讼,那么自动生效。预期不履行仲裁裁决的,可以提请法院强制执行。 (4)向法院提起诉讼。如果当事人对劳动仲裁结果不满意的。在仲裁结果作出15天之内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注意:法院不受理没有经过劳动仲裁庭处理过的劳动争议案件。劳动案件如果没有经过劳动仲裁,当事人不可以直接拿到法院诉讼。 三、没合同找劳动局流程 如果没有签订合同,去劳动局的流程如下,可以先收集相关的证据,比如劳动合同、聘用协议、考勤卡、工资单、就业证明、借据、任务完成记录等,证明当事人与用人单位之间存在着劳动关系。拿到这些证件后,可以和其他用人单位的负责人协商相关的工资和证件。如果用人单位无故继续拖欠或者克扣工资,可以通知用人单位负责人,由其通过法律途径进行解决,如果有相关证据可以直接向区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前款规定的仲裁时效,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当理由,当事人不能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申请仲裁的,仲裁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时效期间继续计算。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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