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原告代理人庭前准备的材料有哪些? |
释义 | 需要准备起诉状、与起诉状对应的证据材料、代理词等,开庭审理是人民法院在完成审判前的准备工作之后,在法院或其他适宜场所设置的法庭,对案件进行审理的过程。开庭审理是法院审判程序的核心阶段。审判程序可分为开庭审理前的准备、法庭审判(即开庭审理)、生效裁判执行等基本阶段。 一、具体情况 1、把握法律事实与客观事实的差异。用侦查思维、逻辑推理而来的事实为法律事实,我们不要忽略了客观事实,有的客观事实在法律事实中没有,但对量刑又有价值,比如品格证据。同时我们要把法律事实研究清楚。 2、阅卷:审查判断各种证据,可以用思维导图来阅卷,分类为客观证据(物证保管链条,进行人格化审查);主观证据(供述与辩解【查看笔录是否有辩解内容,否则违反法律规定】、被害人陈述、证人证言、警察证言);法律手续,从三个方面分类予以审查。 3、穷尽相关法规:左眼看事实,右眼看法律,穷尽法规,找全小法条,如行业标准。 4、充实与本案相关的跨专业知识,如投毒案,病理专家、毒物知识、生物理化知识、汽车驾驶原理。 5、法庭发问提纲的准备。 6、诉讼策略的制定与运用。调取证据申请书、证人出庭申请书、申请庭前议。 7、对被告人做好庭前辅导,把辩护观点告知,将客观证据的瑕疵清单交给被告人,并告知庭审程序,最后陈述要煽情(形成原因,对案件的认识,如成长经历、家庭情况、身体状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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