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因疫情减免租金有法律依据吗 |
释义 | 根据我国《民法典》以及《民法典》的规定,不可抗力指的是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疫情”本身属于典型的不可抗力,但应当根据影响大小、因果关系等因素在个案中灵活适用。对此最高院早在2003年的“非典疫情”期间就作出了明确的指导性意见,在此不在赘述。因此在一定条件下,承租人可依据《民法典》第五百九十条之规定,要求减免租金。 疫情属于不可抗力并无疑问,但是否影响到租赁合同的实际履行却需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分析。如政府未强制关停,但是经营确受疫情影响,且继续经营可能会造成人群聚集、疫情传播且明显对承租人不利的场所,如酒吧、舞厅、酒楼等,如此时承租人选择不继续使用租赁房屋,则承租人也可根据公平原则或情势变更来要求减免部分租金。 一、关于房屋买卖不可抗力因素有哪些 1、不可抗力因素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八十条【不可抗力】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民事义务的,不承担民事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不可抗力是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第五百九十条 【不可抗力】当事人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应当及时通知对方,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并应当在合理期限内提供证明。 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免除其违约责任。 二、房屋征收过程中,承租人如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条规定,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征收国有土地上单位、个人的房屋,应当对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给予公平补偿。根据本条规定,房屋征收补偿的对象,只包括房屋所有权人,并不包括承租人,也就是说承租人对房屋征收补偿款是不享有权利的,也无权要求相关部门进行补偿。 基于《民法典》的规定,承租人可以基于房屋租赁合同或者双方约定,主张搬迁费、装修补偿或者其他补偿。所以,对承租人而言,维权的依据更多是合同关系。 除此之外,如果承租人是企业、工厂等单位的话,还可能享有停业停产的损失赔偿,这要根据各地政策和双方过错来看。实践中,有些地方是规定停业停产损失是归被征收人所有的,有些地方可能是直接向承租人支付,也有一些地区实行的是按照承租人和被征收人的约定进行支付,如果不能达成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的,由房屋征收部门将停产停业损失进行提存,在双方确定之后再进行支付。 根据《民法典》第五百九十条规定,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且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因不可抗力而不能履行合同的,要相应地免除或减轻责任。为此,我国法律规定了具体的不可抗力有:自然灾害、社会异常事件和政府行为,其中政府行为是指当事人在订立合同以后,政府当局颁发新政策、法律和行政措施而导致合同不能履行。因此,因政府征收房屋,导致租赁合同不能履行的,应当属于不可抗力,出租人需要履行通知以减少承租人损失的义务,如果造成承租人损失的话,出租人可能需要承担补偿责任。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