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结婚证补办 |
释义 | 法律分析:1、携带夫妻双方的身份证、户口本和三张两寸免冠照,以及婚姻档案保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到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申请补领;2、填写《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3、审查;4、颁发《结婚证》。 法律依据:《婚姻登记条例》 第五条 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二)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办理结婚登记的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一)本人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二)经居住地公证机构公证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声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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