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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失业补助金与失业保险金的领取问题
释义
    失业补助金和失业金可以同时领取,只要再次就业并参加失业保险缴费满一年以上,再次失业即可再次申领。总计申领时间不能超过24个月,但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多次申领。
    法律分析
    可以。领了失业补助金还能领取失业金。如果上次领完以后,再就业并再次参加失业保险缴费满一年以上,再次失业可以再次申领。在下次申领的时候,总计不能超过24个月,比如第一次应该申领18个月,但只领了2个月,第二次可以申请10个月,加上上次剩的16个月,则合计可以申领26个月,但因为不能超24,所以第二次只能申领24个月,但如果领了6个月后,再就业再参保,再失业,又可以领5个月,则24-6+5=23个月,即第三个可以申领23个月。
    拓展延伸
    失业补助金与失业保险金的申请流程与资格要求
    失业补助金与失业保险金的申请流程与资格要求是指在失业情况下,个人可以申请获得经济援助的一种制度。申请流程通常包括以下步骤:首先,申请人需要准备相关材料,如身份证明、劳动合同、失业证明等。其次,申请人需要到当地劳动保障部门或失业保险基金管理机构进行申请,填写申请表格并提交相关材料。接着,相关机构会对申请进行审核,包括核实失业原因、工作经历等。最后,经审核通过后,申请人可以领取失业补助金或失业保险金。资格要求一般包括年龄、工作经历、失业原因等方面的条件,具体要求会根据当地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而有所不同。申请人需要符合这些条件才能够享受失业补助金或失业保险金的资格。因此,申请人在准备申请前,应仔细了解当地的政策规定,确保自身符合相关资格要求,以顺利申请并获得经济援助。
    结语
    失业补助金与失业保险金的申请流程与资格要求是为失业个人提供经济援助的制度。申请流程包括准备材料、提交申请、审核和领取等步骤。资格要求涉及年龄、工作经历和失业原因等方面条件,需符合当地法规和政策。申请人应详细了解政策规定,确保符合资格要求,以顺利获得经济援助。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五条失业人员符合下列条件的,从失业保险基金中领取失业保险金:
    (一)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三)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一条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停止领取失业保险金,并同时停止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
    (一)重新就业的;
    (二)应征服兵役的;
    (三)移居境外的;
    (四)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五)无正当理由,拒不接受当地人民政府指定部门或者机构介绍的适当工作或者提供的培训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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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11 21:58: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