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丈夫结婚之前的欠债妻子要还吗 |
释义 | 法律分析:丈夫结婚之前欠债妻子不一定要还。婚前债务一般仍属于夫妻个人债务,由欠债的丈夫进行偿还,妻子无需偿还,但是如果债权人有证据证明夫妻一方的婚前个人债务用于婚后夫妻双方生产,那么该笔债务就可以认定为是夫妻双方共同债务,妻子就要对丈夫所欠的婚前债务承担偿还责任。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三十三条 债权人就一方婚前所负个人债务向债务人的配偶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债权人能够证明所负债务用于婚后家庭共同生活的除外。 第三十四条 夫妻一方与第三人串通,虚构债务,第三人主张该债务为夫妻共同债务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夫妻一方在从事赌博、吸毒等违法犯罪活动中所负债务,第三人主张该债务为夫妻共同债务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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