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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浙江省公积金怎么转移
释义
    一、浙江省公积金怎么转移
    1、申请:申请人至中心网点提交申请材料,或在浙江政务服务网进行网上申报。
    2、受理:中心工作人员对申请材料进行初步审核。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当场受理;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退回材料并告知原因。
    3、审查/审核:中心工作人员提交材料是否齐全、是否符合法定形式;材料需要核实的,核实相关材料。对于审查通过的,予以当场办理;审查不通过的,退回材料并告知原因。
    4、办结:中心工作人员根据审核情况,做出予以办结或不予以办结的决定。
    二、浙江省公积金转移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十四条新设立的单位应当自设立之日起30日内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并自登记之日起20日内,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
    单位合并、分立、撤销、解散或者破产的,应当自发生上述情况之日起30日内由原单位或者清算组织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变更登记或者注销登记,并自办妥变更登记或者注销登记之日起20日内,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转移或者封存手续。
    第十五条单位录用职工的,应当自录用之日起30日内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缴存登记,并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的设立或者转移手续。
    单位与职工终止劳动关系的,单位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30日内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变更登记,并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转移或者封存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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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23 5:4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