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大病不赔付,心包疾病有特殊规定吗? |
释义 | 法律分析:根据现行法律规定,大病不赔付的情况下,心包疾病并无特殊规定。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保险合同约定的除外责任条款应当明确、明白、合法,不得损害保险人的合法权益。 2.《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时,应当遵循公平原则,根据诚实信用原则,按照平等自愿的原则。 3.《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保险条例》第十九条规定:医保基金不承担以下费用:二、基于现有医学技术无法治愈、无法切除、无法防治的疾病和病症。 4.《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十一条规定:社会保险基金不承担下列费用:(一)超过规定支付标准的费用;(二)一些特殊机构的医疗费用,由这些机构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承担费用。 5.《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事故处理办法》第十六条规定:医疗事故责任人应当按照医疗费用、误工费、护理费、营养费、交通费、住宿费、殡葬费等项目给予赔偿。 综上所述,大病不赔付的情况下,心包疾病并无特殊规定。保险公司在合同约定的除外责任条款应当明确、明白、合法的前提下,可以拒绝赔付相关费用。医疗事故责任人应当按照医疗费用、误工费、护理费、营养费、交通费、住宿费、殡葬费等项目给予赔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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