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二手房卖房合同有效期是多长 |
释义 | 二手房买卖合同不存在有效期的问题,不会因时间久就作废。卖方的主要义务是配合完成交房以及过户手续,买方的主要义务是支付房款。从买卖双方在合同上签字或者盖章后,合同就正式成立,接下来只要按照合同约定的内容一步一步履行,直到全部义务履行完毕。 一、合同需要写电话吗 合同不需要写电话。在当事人和对方签合同的时候,在合同的内容中需要双方签字,联系电话不是一定要有,但是合同大多数需要签字。只要是这个合同,由双方当事人签字确认就可以,并不是在这个合同里面要写紧急联系人之类的情况。根据相关规定,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是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二、物业章有没有法律效力 物业章有法律效力。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时合同成立。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具有法律效益。合同双方只要完成签字或者盖章其中一项,合同就算成立生效了,合同对双方都有法律约束力。 三、合同甲方盖章乙方没盖章有效吗 如果乙方既没有签字也没有盖章,一般情况下该合同不成立,也就无效。若乙方没有签字盖章,但已经履行合同中约定的主要义务的,并且甲方也接受了乙方履行的义务时,合同是成立的,此时合同一般为有效。 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四百九十条规定,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是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零二条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未办理批准等手续影响合同生效的,不影响合同中履行报批等义务条款以及相关条款的效力。应当办理申请批准等手续的当事人未履行义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承担违反该义务的责任。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的变更、转让、解除等情形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适用前款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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