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环卫工人不签订劳务合同违法吗? |
释义 | 用工单位应及时与本单位内的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否则违法;若使用其他单位派遣的劳动者,则不签劳动合同不违法,由派遣单位与劳动者签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条和第八十二条,未及时签订劳动合同的单位需在一个月内支付二倍工资。 法律分析 用工单位如果使用的是本单位内的劳动者,不签劳动合同违法,单位应当在一个月内及时与劳动者签订书面的劳动合同,非全日制用工除外。如果使用的是其他单位派遣过来的劳动者,不签劳动合同不违法,应当由派遣单位与被派遣的劳动者签约。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拓展延伸 环卫工人的劳务合同问题引发的法律争议 环卫工人的劳务合同问题引发的法律争议主要集中在是否签订劳务合同的合法性上。根据劳动法规定,雇主与雇员之间应当签订劳动合同,而劳务合同属于劳动合同的一种形式。然而,一些环卫工人并未与雇主签订劳务合同,这引发了一系列法律争议。一方面,一些人认为不签订劳务合同违法,侵犯了环卫工人的合法权益;另一方面,也有人主张劳务合同并非必要,因为环卫工作具有特殊性,不适用于传统的劳动合同模式。目前,相关法律规定尚不明确,需要进一步研究和解决。为确保环卫工人的权益,建议相关部门出台明确的法规和政策,明确环卫工人与雇主之间的劳动关系,保障其合法权益的同时,也维护社会稳定。 结语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条,用工单位应当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未签订违法。对于本单位内的劳动者,单位应在一个月内与其签订劳动合同;对于其他单位派遣的劳动者,派遣单位应与其签约。若用人单位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应支付劳动者二倍工资。环卫工人的劳务合同问题需要进一步明确相关法规和政策,以保障其合法权益和社会稳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2021修正):第三章 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权利义务 第五十五条 从业人员发现直接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时,有权停止作业或者在采取可能的应急措施后撤离作业场所。 生产经营单位不得因从业人员在前款紧急情况下停止作业或者采取紧急撤离措施而降低其工资、福利等待遇或者解除与其订立的劳动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2009修正):第四章 矿山企业的安全管理 第二十三条 矿山企业工会依法维护职工生产安全的合法权益,组织职工对矿山安全工作进行监督。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2021修正):第三章 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权利义务 第五十四条 从业人员有权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批评、检举、控告;有权拒绝违章指挥和强令冒险作业。 生产经营单位不得因从业人员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提出批评、检举、控告或者拒绝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而降低其工资、福利等待遇或者解除与其订立的劳动合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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