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释义 | 调解的开始期限:
 1、当事人因伤致残的,从定残之日起开始调解;
 2、一方对另一方实施侵害,造成人员受伤的,调解从治疗终结之日起开始;
 3、侵害行为造成人员死亡的,从规定的办理丧葬事宜时间结束之日起开始调解;
 4、因一方的侵权行为造成他人财产受到损失的,从确定损失之日起开始调解。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条
 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应当根据自愿和合法的原则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应当及时判决。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九条
 调解达成协议,必须双方自愿,不得强迫。调解协议的内容不得违反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二条
 调解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送达前一方反悔的,人民法院应当及时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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