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企业清算方式:公司解散后如何处理资产? |
释义 | 股东可以通过书面一致表示同意的方式,直接作出决定,无需召开股东会议,但需要全体股东在决定文件上签名、盖章。退伙清算根据合伙企业法进行结算,包括合伙财产状况、债务承担、盈亏分担等规定。《公司法》规定股东会行使多项职权,同样可以通过书面一致表示同意的方式作出决定。 法律分析 可以股东协商,股东以书面形式一致表示同意的,可以不召开股东会会议,直接作出决定,并由全体股东在决定文件上签名、盖章。 《合伙企业法》对退伙清算算规定: 1.退伙时按找退伙时合伙财产状况进行结算,退还合伙人的份额。 2.公司是否有债务,当公司财产少于债务时,退出人得承担相应份额,对已有的债务也一样要承担相应的份额。 3.企业盈利或亏损,按照当时合伙协议约定比例进行分担,没有约定的由合伙人协商决定;协商不成的按出资比例分担,无法确定出资比例的,平均分。 4.合伙人退伙后,对其退伙前的原因发生的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公司法》 第三十七条 股东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二)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 (三)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四)审议批准监事会或者监事的报告; (五)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六)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七)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八)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 (九)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 (十)修改公司章程; (十一)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对前款所列事项股东以书面形式一致表示同意的,可以不召开股东会会议,直接作出决定,并由全体股东在决定文件上签名、盖章。 结语 股东以书面形式一致表示同意的情况下,可以不召开股东会会议,直接作出决定,并由全体股东在决定文件上签名、盖章。根据《合伙企业法》和《公司法》的相关规定,退伙清算的原则包括按照合伙财产状况进行结算、退还合伙人的份额,对公司债务要承担相应份额,盈利或亏损按合伙协议约定比例分担或者按出资比例分担。合伙人退伙后,对退伙前的债务要承担无限连带责任。股东会行使的职权包括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选举和更换董事、监事等。以上为相关法律规定的要点。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18修正):第二章 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和组织机构 第二节 组 织 机 构 第五十二条 监事的任期每届为三年。监事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 监事任期届满未及时改选,或者监事在任期内辞职导致监事会成员低于法定人数的,在改选出的监事就任前,原监事仍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监事职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18修正):第二章 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和组织机构 第二节 组 织 机 构 第五十六条 监事会、不设监事会的公司的监事行使职权所必需的费用,由公司承担。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18修正):第四章 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和组织机构 第五节 上市公司组织机构的特别规定 第一百二十四条 上市公司董事与董事会会议决议事项所涉及的企业有关联关系的,不得对该项决议行使表决权,也不得代理其他董事行使表决权。该董事会会议由过半数的无关联关系董事出席即可举行,董事会会议所作决议须经无关联关系董事过半数通过。出席董事会的无关联关系董事人数不足三人的,应将该事项提交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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