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盗窃罪数额较大、数额巨大分别是多少 |
释义 |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盗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规定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一千元至三千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三十万元至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可以根据本地区经济发展状况,并考虑社会治安状况,在前款规定的数额幅度内,确定本地区执行的具体数额标准,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批准。在跨地区运行的公共交通工具上盗窃,盗窃地点无法查证的,盗窃数额是否达到“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应当根据受理案件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确定的有关数额标准认定。盗窃毒品等违禁品,应当按照盗窃罪处理的,根据情节轻重量刑。律师在这里举个例子:伙同他人盗窃电缆且数额较大南宁一男子“二进宫”近日,江南区法院审结一起盗窃案,无业男子黄某某因伙同他人两次盗窃电缆,且数额较大,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3000元。今年25岁的黄某某是百色靖西市新甲乡人,初中毕业后辍学在家务农,嫌在家务农辛苦,于是来到南宁打工赚钱。黄某某换了几份工作之后,认识了无业人员王某(另案处理)。两人没有正当经济来源,就想着去偷电缆。去年11月的某天晚上,黄某某与王某到江南区星光大道38号翻墙进入西园饭店配电室盗窃电缆。得手后,王某将电缆线销赃获利1000余元,黄某某分得500元。第一次得手,两人尝到甜头,今年1月30日凌晨1时许,两人再次来到西园饭店配电室盗窃电缆。当晚,两人共盗窃BV-50型铜芯电缆42.46米、BV-35型铜芯电缆71.46米、BV-4型铜芯电缆26.6米。后经鉴定,上述电缆案发时价值共计2233元。次日,警方在江南区亭子十一组出租房将黄某某抓获,当场查获一批作案工具。法院审理认为,黄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结伙秘密窃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系共同犯罪,公诉机关指控黄某某犯盗窃罪成立。在共同犯罪中,黄某某与其同伙分工配合,积极实施犯罪行为,起主要作用,是主犯,应当按照其所参与的全部犯罪处罚。同时,黄某某在2015年2月26日曾因犯盗窃罪被青秀区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十个月,刑罚执行完毕后,在五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是累犯,依法从重处罚。黄某某归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认罪态度较好,对其予以从轻处罚。最后,法院根据其犯罪的事实、性质、情节及对社会的危害程度,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3000元。同时,责令黄某某退赔西园饭店被盗电缆的经济损失。法官提醒:偷盗电缆不只是造成简单的经济损失,其危害是多方面的。也许有些人以为电缆价值不高,偷窃电缆只构成盗窃罪,量刑也会比较轻。事实上,若因破坏电力设备,造成一人以上死亡、三人以上重伤或十人以上轻伤,或者造成一万以上用户电力供应中断六小时以上,致使生产、生活受到严重影响等严重后果的,可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以上是关于盗窃罪数额较大、数额巨大分别是多少的法律知识,您学会了吗? 该内容由 王金虎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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