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拐骗儿童罪与拐卖儿童罪有什么区别? |
释义 | 拐骗儿童罪和拐卖儿童罪的区别有以下几点: (一)客体要件不同。拐骗儿童罪侵犯的客体是他人的家庭关系和儿童的身心健康,而拐卖儿童罪侵犯的客体是儿童的身体自由权和人格尊严权。 (二)客观方面不同。拐骗儿童罪表现为采用欺骗、利诱或者其他方法,使儿童脱离自己的家庭或者监护人将不满十四周岁的未成年人带走的行为。拐卖儿童罪客观表现为非法拐骗、绑架、收买、贩卖、接送或者中转儿童的行为。 (三)犯罪目的不同。拐骗儿童罪,主要是为了收养或者使唤、奴役,而拐卖儿童罪则主要是以出卖为目的贪图钱财,贩卖牟利。如果拐骗儿童是为了贩卖牟利,则应以拐卖儿童罪论处。 刑法规定犯拐骗儿童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犯拐卖儿童罪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法定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拐卖儿童罪与拐骗儿童罪的区别是什么 拐卖儿童罪和拐骗儿童罪的区别有: 1、客体要件不同:拐骗儿童罪侵犯的客体是他人的家庭关系和儿童的合法权益,而拐卖儿童罪侵犯的客体是他人的人身自由权利。 2、拐卖拐骗的方式不同:拐卖儿童罪在客观上表现为非法拐骗、绑架、收买、贩卖、接送或者中转儿童等行为。拐骗儿童罪的在客观上表现为采用蒙骗、利诱或者其他方法,使儿童脱离家庭或者监护人。 3、犯罪目的不同:拐骗儿童罪,主要是为了收养或者使唤、奴役,而拐卖儿童罪则是贪图钱财,贩卖牟利。如果拐骗儿童是为了贩卖牟利,则应以拐卖儿童罪论处。 拐骗儿童罪与拐卖儿童罪的区别是哪些 关于拐骗儿童罪与拐卖儿童罪的区别是哪些的法律问题,刑事律师收集整理了相关法律知识,给大家一些参考。 一、拐骗儿童罪与拐卖儿童罪的区别是哪些 拐骗儿童罪和拐卖儿童罪的区别有以下几点: 1、客体要件不同。拐骗儿童罪侵犯的客体是他人的家庭关系和儿童的身心健康,而拐卖儿童罪侵犯的客体是儿童的身体自由权和人格尊严权; 2、客观方面不同。拐骗儿童罪表现为采用欺骗、利诱或者其他方法,使儿童脱离自己的家庭或者监护人将不满十四周岁的未成年人带走的行为。拐卖儿童罪客观表现为非法拐骗、绑架、收买、贩卖、接送或者中转儿童的行为; 3、犯罪目的不同。拐骗儿童罪,主要是为了收养或者使唤,而拐卖儿童罪则主要是以出卖为目的贪图钱财,贩卖牟利。 如果拐骗儿童是为了贩卖牟利,则应以拐卖儿童罪论处。犯拐骗儿童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犯拐卖儿童罪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法定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二、拐卖妇女、儿童3人以上的认定 从司法实践来看,拐卖妇女、儿童3人以上,既可以是一次拐卖妇女、儿童3人以上,也可以是两次或多次拐卖妇女、儿童的人数累计3人以上;既可以是拐卖妇女3人以上或拐卖儿童3人以上,也可以是拐卖妇女和儿童3人以上;既可以是一人拐卖妇女、儿童3人以上,也可以是共同拐卖妇女、儿童3人以上。在共同拐卖妇女、儿童的情况下,对于仅实施中转或接送的从犯,应按照其实际参与中转或接送的人数进行处罚;而对于主犯,应按照拐卖妇女、儿童的犯罪集团所犯的全部罪行或其参与或组织、指挥的全部拐卖妇女、儿童的犯罪所涉及的总人数进行处罚,而不是仅仅对亲自拐卖的人数负责。在行为人实施一个完整的拐卖妇女、儿童犯罪中多个环节的行为的场合,只要这多个环节的行为针对的是同一个对象,就不能重复计算拐卖的人数。同样,行为人拐卖同一个妇女、儿童3次以上的,也不得重复计算拐卖的人数。 此外,司法实践中还出现了在行为人实施拐卖妇女过程中,被害妇女自愿携带自己不满14周岁的子女的情况。在这种情况下,就自愿携带的子女是否可以计入行为人拐卖妇女、儿童的人数之内而言,关键要看行为人主观上在出卖妇女的目的之外是否具有一并出卖儿童的目的。如果行为人在贩卖妇女时一并将其所携带的子女估价出卖,就表明其具有出卖儿童的目的,该儿童就应计入拐卖的人数之内。反之,如果行为人不具有出卖儿童的目的,就不得因妇女被卖出后儿童与该妇女一起生活而将该儿童也计入拐卖的人数之内。 “出卖”亲生子女的行为是否构成拐卖儿童罪,关键要看行为人主观上是否具有非法获利目的,并结合客观上收取钱财的行为进行综合判断,而不能仅凭客观上收取了钱财就一律入罪。而对主观非法获利目的的判断,则要审查将子女“送”人的背景和原因、有无考虑对方是否具有抚养目的及抚养能力、有无收取钱财以及收取钱财的多少等进行综合判断。 通过上述文章中的内容,详细大家已经对拐骗儿童罪与拐卖儿童罪的区别是哪些问题有了一定的了解,建议大家可以多多了解一些这方面相关的法律知识,才可以在遇到法律问题的时候可以运用法律的武器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还有其他需要帮助的法律问题,可以咨询律师给您解答。 相关内容: 拐卖儿童罪和拐骗儿童罪怎么区分? 关于拐卖儿童罪和拐骗儿童罪怎么区分?的法律问题,刑事律师收集整理了相关法律知识,给大家一些参考。 拐卖妇女儿童罪判几年? 拐卖妇女儿童罪是指以拐卖为目的的绑架、绑架、买卖、接送、转移、转移妇女儿童的行为。 《刑法》第二百四十条规定,贩卖妇女罪,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特别严重。 (一)被拐卖妇女集团的主要分子; (二)被拐卖妇女三名以上的; (三)奸夫、被拐卖的妇女; (四)受欺骗或者被迫诱拐卖淫的,或者将被诱拐的妇女卖给他人强迫卖淫的; (五)以贩卖为目的,使用暴力、胁迫、麻醉等手段诱拐妇女的; (六)造成被拐卖妇女或者其亲属重伤、死亡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 妇女被卖到国外,应当指出,即使是转让自己的子女也可能构成犯罪,例如满足下列条款: (1)如果将生育作为非法牟利手段出售; (2)“送”孩子给别人,为别人收集巨额的金钱,显然不是“营养”或“谢谢”; (3)其他反映违法牟利目的的“喂养”行为。 相关内容: 绑架罪与拐卖儿童罪的区别有哪些 绑架罪与拐卖儿童罪的区别有:1、犯罪的目的的不同。前者以勒索被绑架人的财物、扣押人质为目的,后者以出卖被绑架的儿童为目的。2、犯罪对象不同。前者绑架的对象是指包括儿童在内的一切人,后者则仅指儿童。根据《刑法》第二百三十九条,以勒索财物为目的绑架他人的,或者绑架他人作为人质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较轻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犯前款罪,杀害被绑架人的,或者故意伤害被绑架人,致人重伤、死亡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以勒索财物为目的偷盗婴幼儿的,依照前两款的规定处罚。 拐卖妇女儿童罪与绑架罪的区别是什么 1、主观目的不同。前者的主观目的是将被害人出卖;而后者的主观目的则是向被绑架人的近亲属或他人勒索财物或者绑架妇女作为人质。2、犯罪对象不同。前者的犯罪对象具有局限性,仅包括妇女和儿童这两类;而后者的犯罪对象具有广泛性,将其扩大为包括妇女和儿童在内的任何自然人。3、获取财物的渠道不同。前者的渠道主要是将被害人置于自己的控制之下,进行贩卖而获得财物;而后者则主要是通过勒索向被害人以外的亲属或单位获得。 该内容由 嵇小函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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