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如果我没有及时续保重疾险,是否还能够获得已有的相互保重疾险的赔付? |
释义 | 法律分析:根据保险合同的约定,被保险人未按时续保,其保险合同将自动终止,丧失保障权利。但是,如果已经发生保险事故,被保险人已经具备了保险赔偿的权利,保险公司应当按照合同约定予以赔付。 法律依据: 1.《保险法》第三十三条:保险合同生效后,被保险人未按时缴纳保险费的,保险人应当催告履行保险费的义务,逾期仍未履行的,保险人可以解除合同。但已经发生保险事故的除外。 2.《合同法》第九十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对于因此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3.《重大疾病保险条款》第八条:被保险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的保险费缴纳期限、方式、金额、次数等规定,及时足额地缴纳保险费。如未按时足额缴纳保险费,本合同自保险费应当缴纳之日的24点起终止保险责任。 综上所述,被保险人未及时续保重疾险,合同已经终止,但如果已经发生保险事故,被保险人仍有权获得保险公司的赔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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