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残疾员工被企业辞退时的权益保障 |
释义 | 依据我国劳动合同法,企业辞退非因工致残的残疾人时,根据劳动者在该单位工作的年限支付赔偿,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计算,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如果劳动者的月工资高于所在地区的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支付的经济补偿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法律分析 依据我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企业辞退残疾人的,如果劳动者不是因工致残的,依据劳动者在用人单位工作的年限给予赔偿,工作每满一年的,支付一个月工资。 相关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结语 根据我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企业辞退残疾人时,若劳动者非因工致残,应根据其在用人单位工作的年限给予相应赔偿,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的相关规定,经济补偿的标准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计算,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如果劳动者的月工资高于所在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三倍,经济补偿的标准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的三倍支付,但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月工资指的是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法律依据 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广东省经济特区条例》的决议:第四章 劳动管理 第二十条 特区企业雇用的职工,由该企业按其经营的要求进行管理,必要时可以解雇,其手续按照劳动合同的规定办理。 特区企业职工可按照劳动合同规定,向企业提请辞职。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2018修订):第十六章 职位聘任 第一百零四条 机关依据本法和聘任合同对所聘公务员进行管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2018修订):第十六章 职位聘任 第一百零二条 机关聘任公务员,应当按照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签订书面的聘任合同,确定机关与所聘公务员双方的权利、义务。聘任合同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或者解除。 聘任合同的签订、变更或者解除,应当报同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备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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