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抵押担保下的土地使用权和抵押房产的不同点主要在于权利属性、登记方式和处置程序上。 首先,土地使用权和房产的权利属性不同。土地使用权属于一种权属、使用权,而房产则是一种不动产所有权。因此,土地使用权和房产权在使用范围、权益形态等方面存在不同。 其次,登记方式也存在差异。土地使用权由国有土地出让、划拨等方式处置,需要进行国家土地登记,而房产登记则需要进行不动产登记。 最后,处置程序方面也有不同。土地使用权抵押需要经过土地使用权管理部门审批同意后,再到房产交易中心、银行等债权人处置;而抵押房产则直接进行银行抵押登记即可,处置程序相对简单。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二十一条,土地使用权属于权属、使用权。 2.《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动产登记条例》第三条,不动产登记是指以不动产的基础信息为依据,记录不动产权利状况和权属转移的活动。 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办法》第二十二条,转让土地使用权应当进行土地登记。 以上是本文的法律分析部分,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