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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合同后义务是附随义务吗
释义
    

法律主观:
    


    一、附随义务和后合同义务的区别
    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
    第一,义务的功能不同。后合同义务的功能主要在于保护相对人的人身财产上的利益。合同履行中的附随义务除了承担这一功能,还具有辅助实现债权人的给付利益的功能。
    第二,义务违反后的责任类型不同。违反后合同义务,承担缔约过失责任,该责任已成为不同于侵权责任、也区别于违约责任的一种独立责任,是当事人依据合同法原则,承担债务不履行的责任。对“合同义务”违反而承担违约责任的规定,亦适用于对合同履行中附随义务的违反,所以对附随义务的违反承担责任的性质应为违约责任。
    二、合同的成立时间及地点
    1、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是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2当事人采用新建、数据电文等形式订立合同要求签订确定书的,签订确认书时合同成立;当事人一方通过互联网等信息网络发布的商品或者服务的信息符合要约条件的,对方选择该商品或者服务并提交订单成功时合同成立,但是当事人另外约定的除外。
    3、承诺生效的地点未合同成立的地点;采用数据电文形式订立合同的,收件人的主营业地未合同成立的地点,没有主营业地的,其住所地围合同成立的地点。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
    4、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最后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的地点未合同成立的地方,但是当事人另外约定的除外。
    三、合同内容
    1、当事人的名称或者姓名与住所;合同当事人是合同权利和义务的承受者,名称、姓名和住址的确定,能够是合同固定化、特定化。
    2、标的;所谓的标的是合同权利和义务的对象。确定标的物的交付能够使合同关系产生或者消灭。
    3、质量与数量;
    4、价款或酬金;价款是取得标的物所应支付的代价,酬金是获得服务所应支付的代价。价款,通常指标的物本身的价款。
    5、履行的期限、地点、方式。
    身边可能会缺少对于合同纠纷是如何解决的方案,合同约束着合同当事人双方的同时,给予了双方一定的权利。希望您阅读后,对您有所帮助。如您还有其他疑问,可以咨询我们律师,他们会给出专业建议。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零九条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当事人应当遵循诚信原则,根据合同的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当事人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应当避免浪费资源、污染环境和破坏生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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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6 9:06: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