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夫妻双方一方去世房产属于谁 |
释义 | 夫妻一方去世的房产归属视具体情况而定。夫妻一方死亡,并不能以所有的夫妻财产为其遗产,而应当先认定夫妻共同财产,从中划出一半为生存方所有,另一半则为死者一方的财产,在分配遗产的时候只能以死者的个人财产为限进行分配。如果房屋属于被继承人的个人婚前财产,又没有立遗嘱的话,那么按照法定继承顺序中的同一顺位的继承人共同所有。 一、夫妻共同财产在一方死亡时如何去分割 夫妻共同财产在一方死亡时,首先要分割出属于配偶的部分,然后剩余的部分作为死者的遗产按照死者留下的遗嘱进行分割;如果没有遗嘱的,则按照法定继承顺序分割。法定继承顺序为: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在继承时,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当然如果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而且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对于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对于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二、夫妻共同财产关系消灭有什么情形? 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夫妻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共同拥有的财产。所谓夫妻关系存续期,是指夫妻结婚后至一方死亡或离婚前的财产,除约定外,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共同财产终止的情形有: 1、因夫妻约定终止。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可以同意终止共同财产制,实行分别财产制或其他形式的夫妻财产制; 2、因离婚而终止。离婚导致婚姻关系消灭,也可导致夫妻共同财产制终止。离婚时,夫妻协议或依法分割共同财产,使其成为各自的个人财产; 3、因夫妻一方死亡而终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共同所有财产,除约定外,共同所有财产的一半分为配偶所有,其余为被继承人的遗产。夫妻一方死亡时,生存配偶有权分割共同财产,继承死者遗产。夫妻共同财产因上述原因终止时,夫妻共同财产关系消除,夫妻共同财产清算和财产分割开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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