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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如何判断租户优先购买权是否有效?
释义
    判断租户的优先购买权是否有效的方式:只要不属于房屋按份共有人行使优先购买权或者出租人将房屋出卖给近亲属,第三者提供更有利的条件等情形,承租人即具有优先购买权。且出租人履行通知义务后,承租人在十五日内未明确表示购买的,视为放弃该权利。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二十六条出租人出卖租赁房屋的,应当在出卖之前的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人,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购买的权利;但是,房屋按份共有人行使优先购买权或者出租人将房屋出卖给近亲属的除外。出租人履行通知义务后,承租人在十五日内未明确表示购买的,视为承租人放弃优先购买权。第七百二十七条出租人委托拍卖人拍卖租赁房屋的,应当在拍卖五日前通知承租人。承租人未参加拍卖的,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第七百二十八条出租人未通知承租人或者有其他妨害承租人行使优先购买权情形的,承租人可以请求出租人承担赔偿责任。但是,出租人与第三人订立的房屋买卖合同的效力不受影响。
    拖欠租金的租户是否具有优先购买权
    只要双方租赁合同没有解除,承租人就享有优先购买权。承租人优先购买权的存在与否并不以承租人是否按照租赁合同约定缴纳租金为前提,如果承租人拖欠租金已构成法定解除或约定解除租赁合同的条件,且出租人主张解除租赁合同的,因租赁关系不存在,则承租人不享有优先购买权。
    拖欠租金的租户具有优先购买权吗
    只要双方租赁合同没有解除,承租人就享有优先购买权。承租人优先购买权的存在与否并不以承租人是否按照租赁合同约定缴纳租金为前提,如果承租人拖欠租金已构成法定解除或约定解除租赁合同的条件,且出租人主张解除租赁合同的,因租赁关系不存在,则承租人不享有优先购买权。
    承租人的优先购买权如何去救济
    承租人优先购买权遭到出租人侵犯,造成承租人损失的,承租人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主张相应的损害赔偿。根据法律规定,出租人没有通知承租人或有其他妨害承租人行使优先购买权情形的,承租人可请求出租人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但出租人与第三人订立的房屋买卖合同的效力不受影响。
    优先购买权发生冲突时要如何进行解决
    优先购买权发生冲突的,共有人的优先购买权优先于承租人的优先购买权。根据法律规定,共有人的优先购买权是指在共有财产被转让时,共有人对转让的不动产或动产享有优先购买的权利。而承租人的优先购买权是指在租赁关系存续期间,出租人出卖租赁房屋时,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购买的权利。
    承租人有没有优先购买权
    1、承租人有优先购买权。2、出租人出卖租赁房屋的,应当在出卖之前的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人。如果在租赁期限内,房屋所有权人未通知承租人的情况下,直接将房屋出售给他人。房屋所有权人的这种做法就侵犯了承租人的优先购买权。3、但是若出租人的房屋共有人行使优先购买权的或出租人将房屋出卖给近亲属,或承租人在十五日内未明确表示购买的、第三人善意购买租赁房屋并已经办理登记手续的,承租人不享有优先购买权。出租人委托拍卖人拍卖租赁房屋,应当在拍卖5日前通知承租人。4、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城镇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司法解释的理解与适用》第二十四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承租人主张优先购买房屋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一)房屋共有人行使优先购买权的;(二)出租人将房屋出卖给近亲属,包括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的;(三)出租人履行通知义务后,承租人在十五日内未明确表示购买的;(四)第三人善意购买租赁房屋并已经办理登记手续的。
    
     该内容由 尹利兵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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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5 18:03: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