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准备结婚证所需的材料清单 |
释义 | 结婚证材料需求与国籍相关,我国公民需提供身份证、户口本、照片等。根据《婚姻登记工作规范》,结婚登记申请需满足条件,包括年龄、婚姻状态、血亲关系等。居民需提供有效的身份证和户口簿,军人需提供军人证件和军人婚姻登记证明。如有信息不一致,需先进行更正。 法律分析 结婚证需要的材料与结婚人员的国籍不同而不同,如果都是我国公民的,需要带身份证、户口本、照片等。 都是我国公民需要带什么材料: (一)男女双方的户口本首页及本人页。如果是集体户口需要首页复印件并在户籍所在单位盖章; (二)男女双方的身份证; (三)三张2寸红底的两人合照照片; 法律规定 《婚姻登记工作规范》第二十八条受理结婚登记申请的条件是: (一)婚姻登记处具有管辖权; (二)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共同到婚姻登记处提出申请; (三)当事人男年满22周岁,女年满20周岁; (四)当事人双方均无配偶(未婚、离婚、丧偶); (五)当事人双方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 (六)双方自愿结婚; (七)当事人提交3张2寸双方近期半身免冠合影照片; (八)当事人持有本规范第二十九条至第三十五条规定的有效证件。 第二十九条内地居民办理结婚登记应当提交本人有效的居民身份证和户口簿,因故不能提交身份证的可以出具有效的临时身份证。 居民身份证与户口簿上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公民身份号码应当一致;不一致的,当事人应当先到有关部门更正。 户口簿上的婚姻状况应当与当事人声明一致。不一致的,当事人应当向登记机关提供能够证明其声明真实性的法院生效司法文书、配偶居民死亡医学证明(推断)书等材料;不一致且无法提供相关材料的,当事人应当先到有关部门更正。 当事人声明的婚姻状况与婚姻登记档案记载不一致的,当事人应当向登记机关提供能够证明其声明真实性的法院生效司法文书、配偶居民死亡医学证明(推断)书等材料。 第三十条现役军人办理结婚登记应当提交本人的居民身份证、军人证件和部队出具的军人婚姻登记证明。 居民身份证、军人证件和军人婚姻登记证明上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公民身份号码应当一致;不一致的,当事人应当先到有关部门更正。 结语 结婚证办理需要的材料因结婚人员国籍而异。对于我国公民,需携带身份证、户口本和两人合照等。根据《婚姻登记工作规范》,办理结婚登记需满足多个条件,包括年满22周岁、无配偶、无近亲关系等。居民应提供有效的身份证和户口簿,如无法提供身份证,可出具临时身份证。姓名、性别、出生日期等信息应与身份证、户口簿一致。如婚姻状况不符,可提供法院文书或死亡证明等材料进行更正。现役军人需提交身份证、军人证和军人婚姻登记证明。信息一致,如不符需先进行更正手续。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章 结婚 第一千零五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 (三)未到法定婚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章 民事法律行为 第二节 意思表示 第一百三十八条 无相对人的意思表示,表示完成时生效。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章 离婚 第一千零九十二条 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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