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丢失合同的当事人只要符合起诉条件即可起诉。原告可以携带起诉状、身份证、证据等向有管辖权的法院起诉。合同丢失了,但如果对方当事人有一份合同或者具有合同的复印件也可以作为证据。合同丢失也可以起诉,只是举证时需要收集其他证据进行证明。合同原件是指经双方当事人合议一致后签字或加盖双方印章的合同文本,可以被认定为直接证据和原始证据,法院一般都予以直接采信。合同书只是双方确立合同关系的一个证明文书,只要是有复印件以及其他证据,能证明当事人之间存在合同关系,照样是可以打官司的。对书证、物证、视听资料进行质证时,当事人有权要求出示证据的原件或者原物。除出示原件或者原物确有困难并经人民法院准许出示复制件或者复制品的;原件或者原物已不存在,但有证据证明复制件、复制品与原件或原物一致的。 合同丢失不会导致合同失效,其合同关系依然有效。双方当事人可以按照合同的约定履行合同,并且合同一般为一式两份,只要有合同复印件存在或者另一份合同,仍然可以证明二者签订的合同内容。 法律依据: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条规定,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