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婚前隐瞒精神病史婚姻无效吗1、关于婚前患病不属于无效的情节,属于可撤销的婚姻。一方患有重大疾病的,应当在结婚登记前如实告知另一方;不如实告知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2、对于重大疾病的具体范围,民法典未作明确的规定。一般参照母婴保健法第八条规定:“婚前医学检查包括对下列疾病的检查:(一)严重遗传性疾病;(二)指定传染病;(三)有关精神病。”第三十八条规定,指定传染病,是指传染病防治法中规定的艾滋病、淋病、梅毒、麻风病以及医学上认为影响结婚和生育的其他传染病。【本文所涉及的法律依据】::根据《民法典》的规定:第一千零五十三条 一方患有重大疾病的,应当在结婚登记前如实告知另一方;不如实告知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