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重疾险理赔肾衰竭被拒绝,如何申请再审或复议? |
释义 | 法律分析:重疾险属于保险合同,理赔纠纷应当依据保险合同及相关法律规定处理。被拒绝理赔的投保人可根据合同及法律规定,进行再审或复议。 法律依据: 1、《保险法》第三十五条:投保人或被保险人提出理赔申请,保险人应当及时核定,属实的,应当支付保险金;不属实的,应当书面说明理由。 2、《保险法》第三十九条:保险人应当在与被保险人约定的期限内履行给付保险金的义务。未履行或者不完全履行义务的,应当支付保险金利息。对于未及时履行义务造成的损失,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3、《保险法》第五十七条: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对保险人的给付、不给付保险金或者退还保险费等作出的决定不服的,可以要求保险人重新核定。 4、《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五十一条:当事人对判决不服的,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或者裁定书送达之日起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以上法律依据均可作为投保人申请再审或复议的法律支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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