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探讨合法维权途径
释义
    在面临非法侵害威胁时,应向公安机关提出保护请求,报警求助,并要求立案侦查,追究刑事责任。同时,可通过行政复议或诉讼来解决行政不作为问题。诉讼不是目的,而是手段,通过诉讼推动纠纷解决并获得合理补偿。《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明确禁止使用暴力、威胁等非法手段迫使被征收人搬迁,建设单位也不得参与搬迁活动。
    法律分析
    1、在面临非法侵害威胁时,正式书面向当地公安机关提出保护请求,并保留送达回执。
    2、在遭受侵害时立即报警求助。
    3、在被侵害之后要求立案侦查,追究侵权人的刑事责任。
    4、在适当时机向法院提出行政不作为的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
    5、诉讼不是目的是手段,通过诉讼的方式推动纠纷的解决,取得合理的补偿。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27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采取暴力、威胁或者违反规定中断供水、供热、供气、供电和道路通行等非法方式迫使被征收人搬迁。禁止建设单位参与搬迁活动。
    拓展延伸
    合法维权的实践指南
    《合法维权的实践指南》是一本旨在帮助人们了解和应对各种合法维权问题的指南。在现代社会,维护自身权益和利益的需求越来越重要,因此了解合法维权的途径和方法至关重要。本指南提供了详细的法律知识和实用的建议,包括但不限于合同纠纷、劳动争议、知识产权保护等方面。读者将通过本指南学习到如何寻求法律援助、如何收集证据、如何与相关方进行有效沟通等技巧。此外,本指南还提供了一些案例分析,帮助读者更好地理解合法维权的实践。无论您是个人还是企业,本指南都将成为您合法维权的得力助手。
    结语
    合法维权是我们维护自身权益的重要途径。面对非法侵害威胁,我们应当及时向公安机关提出保护请求,并保留送达回执。同时,立即报警求助是必要的步骤。被侵害后,要求立案侦查,追究侵权人的刑事责任。在适当时机,可以通过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来解决行政不作为问题。诉讼不是目的,而是手段,通过合理的补偿来推动纠纷解决。《合法维权的实践指南》将为您提供详尽的法律知识和实用建议,帮助您应对各种合法维权问题。无论您是个人还是企业,本指南都将成为您合法维权的得力助手。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2016修正):第二章 防洪规划 第十六条 防洪规划确定的河道整治计划用地和规划建设的堤防用地范围内的土地,经土地管理部门和水行政主管部门会同有关地区核定,报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按照国务院规定的权限批准后,可以划定为规划保留区;该规划保留区范围内的土地涉及其他项目用地的,有关土地管理部门和水行政主管部门核定时,应当征求有关部门的意见。
    规划保留区依照前款规定划定后,应当公告。
    前款规划保留区内不得建设与防洪无关的工矿工程设施;在特殊情况下,国家工矿建设项目确需占用前款规划保留区内的土地的,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基本建设程序报请批准,并征求有关水行政主管部门的意见。
    防洪规划确定的扩大或者开辟的人工排洪道用地范围内的土地,经省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和水行政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有关地区核定,报省级以上人民政府按照国务院规定的权限批准后,可以划定为规划保留区,适用前款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19修正):第三章 城乡规划的实施 第三十三条 城市地下空间的开发和利用,应当与经济和技术发展水平相适应,遵循统筹安排、综合开发、合理利用的原则,充分考虑防灾减灾、人民防空和通信等需要,并符合城市规划,履行规划审批手续。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19修正):第六章 法律责任 第六十八条 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作出责令停止建设或者限期拆除的决定后,当事人不停止建设或者逾期不拆除的,建设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可以责成有关部门采取查封施工现场、强制拆除等措施。
    
随便看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2 uianet.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1/27 12:40: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