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学生在学校受伤,学校未尽到责任的学校需要赔偿。不同的情况摔倒结果也不同,一般来说,学校不管是出于过错方还是非过错方,出于人道主义都是会补偿的。如果孩子是在学校组织的活动中受伤,或者是周围属于危险地带,学校疏忽导致孩子受伤,学校是肯定有过错的。如果学校没有任何过错,可能出于人道主义,是会进行一定的补偿。孩子在学校受伤赔偿的依据也是适用普通的人身损害赔偿。其赔偿的项目一般涉及以下内容: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其中误工费没有,因为学生不存在工作的问题)当然如果出现精神损害,可以要求精神损害赔偿。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赔偿义务人对治疗的必要性和合理性有异议的,应当承担相应的举证责任。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 第二十六条 学校对学生伤害事故负有责任的,根据责任大小,适当予以经济赔偿;但不承担解决户口、住房、就业等与救助受伤害学生、赔偿相应经济损失无直接关系的其他事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