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老人想在晚年有人照顾要怎么办 |
释义 | 遗赠扶养协议是一种平等、有偿和互为权利义务关系的民事法律关系。旨在使那些没有法定赡养义务人或虽有法定赡养义务人但无法实际履行赡养义务的孤寡老人以及无独立生活能力老人的生活得到保障。扶养主体必须是法定继承人以外的公民或集体组织。遗赠扶养协议的效力是高于法定继承和遗嘱继承。双方必须认真遵守协议的各项规定。如果遗赠的财产因此而灭失,扶养人有权要求解除遗赠扶养协议,并要求补偿已经支出的扶养费用。遗赠扶养协 法律分析 在晚年,如果老年人希望有人能够照顾他们,他们可以考虑签订一份遗赠扶养协议。这份协议旨在明确扶养人承担遗赠人生活养护、死亡安葬等义务,同时规定遗赠人的财产在死后应转归扶养人所有。遗赠扶养协议是一种平等、有偿和互为权利义务关系的民事法律关系。 签订遗赠扶养协议,其目的在于使那些没有法定赡养义务人或虽有法定赡养义务人但无法实际履行赡养义务的孤寡老人,以及无独立生活能力老人的生活得到保障。在签订遗赠抚养协议时,应注意以下几点,扶养主体必须是法定继承人以外的公民或集体组织。被扶养人可以与公民签订遗赠扶养协议,也可以与集体组织签订遗赠扶养协议。内容应明确具体写出遗赠扶养双方各自的权利义务。扶养人承担该公民生养死葬的义务,享有受遗赠的权利;公民应将个人所有的合法财产赠送给扶养人。扶养人或集体组织无正当理由不履行,致协议解除的,不能享有受遗赠的权利,其支付的供养费用一般不予补偿;遗赠人无正当理由不履行,致协议解除的,则应偿还扶养人或集体组织已支付的供养费用。遗赠内容应写明遗赠财产的名称、数量、处所,并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扶养内容应写明提供扶养具体内容、办法和期限。 二、遗赠扶养协议的效力是怎样的 (一)遗赠扶养协议的法律效力高于法定继承和遗嘱继承。 (二)遗赠扶养协议一经签订,双方必须认真遵守协议的各项规定。 被扶养人对协议中指明的财产,在其生前可以占有、使用,但不能处分。如果遗赠的财产因此而灭失,扶养人有权要求解除遗赠扶养协议,并要求补偿已经支出的扶养费用。扶养人必须认真履行抚养义务。如果扶养人不尽扶养义务,或者以非法手段谋取被扶养人的财产,经被扶养人的亲属或有关单位请求,人民法院可以剥夺扶养人的受遗赠权。如果扶养人不认真履行扶养义务,致使被扶养人经常处于生活困难、缺乏照料的情况时,人民法院可以酌情对遗赠财产的数额给予限制。 (三)遗赠扶养协议的执行期限一般较长。 在此期间如因一方反悔而使协议解除时,便发生两种法律后果:一是扶养人无正当理由不履行协议规定的义务,导致协议解除的,不能享受遗赠的权利。其已支付的扶养费用,一般也不予补偿。二是受扶养人无正当理由不履行协议,致使协议解除的,则应适当偿还扶养人已支付的扶养费用。 (四)遗赠扶养协议签订后,遗赠人与其子女、扶养人与其父母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并不因此而解除。 遗赠人的子女对遗赠人的赡养扶助义务,不因遗赠扶养协议而免除。同时,遗赠人的子女对其遗赠以外的财产也仍享有继承权。扶养人在与遗赠人订立遗赠扶养协议的情况下,由于不发生收养的法律效力,因而对自己的父母仍然有赡养扶助的义务,享有互相继承遗产的权利。 三、相关的法律规定是怎样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五十八条:自然人可以与继承人以外的组织或者个人签订遗赠扶养协议。按照协议,该组织或者个人承担该自然人生养死葬的义务,享有受遗赠的权利。 拓展延伸 遗赠扶养协议是一种常见的民事法律行为,旨在保障孤寡老人的生活。在这种协议中,被继承人将自己的财产遗赠给继承人,同时约定由继承人扶养被继承人。 然而,遗赠扶养协议并非万能的。根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如果被继承人或者继承人、受遗赠人先于遗嘱人死亡,遗赠扶养协议无效。因此,在签订遗赠扶养协议时,应该考虑到这一风险。 此外,遗赠扶养协议还可能存在一些缺陷,比如协议内容过于简单、缺乏法律效力等。因此,在签订遗赠扶养协议时,应该寻求专业律师的建议,并在必要时进行法律咨询和修改。 综上所述,遗赠扶养协议是一种有用的民事法律行为,但并不是万无一失的。在签订协议时,应该充分考虑协议的合法性、有效性和可行性,以保障自己的权益。 结语 在晚年,老年人可以考虑签订遗赠扶养协议,以保障没有法定赡养义务人或无法实际履行赡养义务的孤寡老人以及无独立生活能力老人的生活。签订遗赠扶养协议时需要注意扶养主体必须是法定继承人以外的公民或集体组织,被扶养人可以与公民或集体组织签订协议,也可以与法定继承人签订协议。遗赠扶养协议的效力高于法定继承和遗嘱继承,一经签订双方必须认真遵守协议的各项规定。协议的执行期限一般较长,期间如因一方反悔而使协议解除时,便发生两种法律后果:一是扶养人无正当理由不履行协议规定的义务,导致协议解除的,不能享受遗赠的权利,其已支付的扶养费用一般也不予补偿;二是受扶养人无正当理由不履行协议,致使协议解除的,则应适当偿还扶养人已支付的扶养费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2022修正):第七章 婚姻家庭权益 第七十条 父母双方对未成年子女享有平等的监护权。 父亲死亡、无监护能力或者有其他情形不能担任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的,母亲的监护权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干涉。 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2018修正):第三章 社 会 保 障 第三十六条 老年人可以与集体经济组织、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养老机构等组织或者个人签订遗赠扶养协议或者其他扶助协议。 负有扶养义务的组织或者个人按照遗赠扶养协议,承担该老年人生养死葬的义务,享有受遗赠的权利。 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2018修正):第一章 总 则 第四条 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是国家的一项长期战略任务。 国家和社会应当采取措施,健全保障老年人权益的各项制度,逐步改善保障老年人生活、健康、安全以及参与社会发展的条件,实现老有所养、老有所医、老有所为、老有所学、老有所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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