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买卖合同的双方代表有什么权利义务 |
释义 | 出卖人应当履行向买受人交付标的物或者交付提取标的物的单证,并转移标的物所有权的义务。买受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时间支付价款。 一、标的物所有权转移的责任风险有哪些 1、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在标的物交付之前由出卖人承担,交付之后由买受人承担,但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2、因买受人的原因致使标的物不能按照约定的期限交付的,买受人应当自违反约定之日起承担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3、出卖人出卖交由承运人运输的在途标的物,除当事人另有约定的以外,毁损、灭失的风险自合同成立时起由买受人承担。 二、房地产买卖合同的主体有哪些 房产交易合同的主体有自然人、法人等。房产交易合同是一种特殊买卖合同,是指出卖人将房屋交付并转移所有权与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法律规定,买卖合同是出卖人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于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 三、试用期到后的沉默是否视为承诺购买 是的。 买受人接受出卖人交付的标的物后,应当在双方约定的试用期限内,向出卖人作出购买标的物的承诺或者拒绝购买标的物的表示。 如果试用期限届满,买受人对是否购买标的物未作出表示的,买受人的沉默行为,视为对出卖人的购买承诺,当事人签订的试用买卖合同生效,买受人应当履行支付货款的义务。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九十八条 出卖人应当履行向买受人交付标的物或者交付提取标的物的单证,并转移标的物所有权的义务。 第六百二十八条 买受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时间支付价款。对支付时间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买受人应当在收到标的物或者提取标的物单证的同时支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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