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赠与方应该缴纳税营业税。 个人向他人无偿赠与不动产,包括继承、遗产处分及其他无偿赠与不动产等三种情况。 新《营业税暂行条例》及实施细则规定,有偿提供条例规定的劳务、有偿转让无形资产或者有偿转让不动产所有权的行为,为营业税应税行为。这里的有偿,是指取得货币、货物或者其他经济利益,这是一般的原则性规定,但对个人将不动产或者土地使用权无偿赠送其他单位或者个人的行为,作为“特案规定”纳入了视同销售范围。 另外,由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的计税依据为纳税人实际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和营业税税额,因此,个人无偿赠送房产计算缴纳营业税同时,出赠方也要计算缴纳相应的城建税、教育费附加。 一、房产赠与过户最新政策 房产赠与过户的,有3个新政策。分别是:1、单位或个人把不动产,或土地使用权无偿赠送其他单位或个人,视同发生应税行为。赠与人是需要缴纳营业税的,缴纳营业税的税率是百分之五;2、近亲属和具有抚养、赡养关系人赠与房产,及发生继承、遗赠取得房产的,免征营业税;3、其他人的房产赠与行为,要交营业税。 二、继承土地使用权营业税需要交纳吗? 营业税实施细则第五条规定,单位或者个人将不动产或者土地使用权无偿赠送其他单位或者个人的,视同发生应税行为,也就是说要缴纳营业税。但是,国家对继承、遗嘱、抚养(瞻养)关系的赠与行为以及夫妻离婚财产分割行为,给予免征营业税照顾,因此,目前对国家拟予免税的情形,暂不征收营业税。对其他形式的赠与不动产行为,征收营业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