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可以向当地或上级人民法院的“法官违法违纪举报中心”举报,举报中心设立接待室、公开举报电话和公开举报信箱。受理举报人采用电话、电报、信函、面谈等方式进行的举报和代为他人进行的举报。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法官违法违纪举报中心工作办法》 第一条 为了更加有效地接受对人民法院工作的社会监督,确保法官严肃执法、公正裁判,设立最高人民法院法官违法违纪举报中心(下称举报中心)。 第二条 举报中心受理对最高人民法院法官和机关其他工作人员,高级人民法院正、副院长以及中级人民法院院长下列违法违纪行为的举报: (一)贪污受贿; (二)徇私枉法; (三)滥用职权,侵犯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 (四)隐瞒或者伪造证据; (五)泄露国家秘密或者审判秘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