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先打电话提前和房东联系一下,决定好和房东要退房以后,一定要想清楚自己退房的理由,不然违约的是我们,房东生气拒绝退房我们也没有办法。因此,我们要具备一个合理的理由去说服房东,最好提前和房东联系一下,不要微信说,要亲自打电话,客气一点,礼貌一点,说有事情想拜托房东,想亲自当面谈一下。然后和房东约好时间见面谈退房,最好和房东约喝茶或者吃饭,目的就是联络感情,感谢房东一直以来给我们的照顾,给我们提供的房子,对于我们的请求和帮助都是积极帮忙和协助。俗话说,吃人家嘴短,这时候我们再提退房的事,就会好开口些。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七百一十六条 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承租人转租的,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第三人造成租赁物损失的,承租人应当赔偿损失。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第七百二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非因承租人原因致使租赁物无法使用的,承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租赁物被司法机关或者行政机关依法查封、扣押; (二)租赁物权属有争议; (三)租赁物具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关于使用条件的强制性规定情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