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政府拆迁工厂员工是可以依法获得赔偿的。如果工厂因为拆迁而解除了员工的劳动合同,员工可以此要求工厂支付经济补偿金,具体标准为:员工每工作满一年的支付一个月工资,如果员工工作六个月以上但不满一年的,则按一年计算;工作不满六个月的,向员工支付半个月的工资。如果单位拒绝支付的,员工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者提起劳动仲裁。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的计算】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