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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2022年税务征期安排
释义
    2022年税务征期安排:一、3月、7月、8月、11月、12月申报纳税期限分别截至当月15日。二、1月1日至3日放假3天,1月申报纳税期限顺延至1月19日。三、2月1日至6日放假6天,2月申报纳税期限顺延至2月23日。四、4月3日至5日放假3天,4月申报纳税期限顺延至4月20日。五、5月1日至4日放假4天,5月申报纳税期限顺延至5月19日。六、6月3日至5日放假3天,6月申报纳税期限顺延至6月20日。七、9月10日至12日放假3天,9月申报纳税期限顺延至9月20日。八、10月1日至7日放假7天,10月申报纳税期限顺延至10月25日。2021年税务注销简易注销步骤2021年税务注销简易注销步骤如下:纳税人先向市场监管部门申请“简易注销”登记。登记过的纳税人,如果未办理过任何涉税业务,使用“免办”办理,也就是说,可免予办理《清税证明》,直接向市场监管部门申请办理注销登记即可。登记过的纳税人,虽办理过涉税业务,但未处于税务检查状态、无欠税及罚款、已缴销增值税专用发票及税控专用设备等情况,使用“即办”办理。第一种“即办”办理步骤是,纳税人先行办结全部未结事项,税务机关“即时”出具《清税证明》,注销其税务登记。第二种“即办”办理步骤是,纳税人选择“承诺制”容缺办理,具体步骤是,纳税人先签署承诺书,税务机关“即时”出具《清税证明》,纳税人应在不超过6个月的承诺期内办结其他未办结事项。注意:如果纳税人不满足“免办、即办”的条件,不能使用“简易注销”的方式进行税务注销,具体细则可以参考当地市场监管部门与税务机关的相关规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一百零九条;税收征管法及本细则所规定期限的最后一日是法定休假日的,以休假日期满的次日为期限的最后一日;在期限内有连续3日以上法定休假日的,按休假日天数顺延。
    
     该内容由 陈雷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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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24 6:46: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