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政府办和委办的区别是:政府办是政府的内部办事机构,机构有行政科、秘书科、督办科、法制科、信息科、外事办等。委办是政府办事机关,机构有文秘组、综合组、县委督查室、县委保密委员会办公室(县国家保密局)、政研信息室、后勤组、县委机要室等。 法律客观: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条例》第九条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行政机构的设立、撤销、合并或者变更规格、名称,由本级人民政府提出方案,经上一级人民政府机构编制管理机关审核后,报上一级人民政府批准;其中,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行政机构的设立、撤销或者合并,还应当依法报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 第十一条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设立议事协调机构,应当严格控制;可以交由现有机构承担职能的或者由现有机构进行协调可以解决问题的,不另设立议事协调机构。为办理一定时期内某项特定工作设立的议事协调机构,应当明确规定其撤销的条件和期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