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根据《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管理办法》第十六条的规定,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有效期为3年。 资质有效期届满,需要继续从事工程造价咨询活动的,应当在资质有效期届满30日前向资质许可机关提出资质延续申请。资质许可机关应当根据申请作出是否准予延续的决定。准予延续的,资质有效期延续3年。 另外,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证书由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统一印制,分正本和副本,正本和副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的名称、住所、组织形式、法定代表人、技术负责人、注册资本等事项发生变更的,应当自变更确立之日起30日内,到资质许可机关办理资质证书变更手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