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工程质量保修的范围和期限是什么
释义
    该制度规定了建设工程保修范围及最低质量保证期。基础工程、主体结构工程和屋面防水工程等土建工程以及电气管道、给排水管道、采暖冷却系统工程等的安装工程都应受到保修。保修期的确定应遵循保证建筑物在合理使用年限内正常使用、维护使用者合法权益的原则。最低质量保证期为:1.基建工程,房屋工程的基础工程和主要结构工程,是设计文件中规定的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2.建筑保温工程5年;屋面防水工程5年,卫生间、房间、有
    法律分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的规定,建设工程实行质量保修制度。该制度要求建设工程保修范围应该包括哪些内容呢?建筑工程的保证范围包括基础工程、主体结构工程、屋面防水工程等土建工程,以及电气管道、给排水管道、采暖冷却系统工程等的安装工程;保修期的确定,应当遵循保证建筑物在合理使用年限内正常使用,维护使用者合法权益的原则。保修的具体范围和最短期限由国务院规定。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规定》,在正常使用条件下,建设工程的最低质量保证期为:
    1,基建工程,房屋工程的基础工程和主要结构工程,是设计文件中规定的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
    <P>2。建筑保温工程5年;屋面防水工程5年,卫生间、房间、有防水要求的外墙防漏;
    3。加热和冷却系统的两个加热和冷却周期;
    4。电气管道、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装饰工程两年;
    5。其他工程的保修期由建设单位与建设单位约定。建设工程质量保证期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二条规定,本条例所称建设工程,是指土木工程、建筑工程、管道设备安装工程、装饰装修工程。显然,建筑工程是建筑工程的一部分。与建筑工程范围相比,建筑工程范围相对狭窄。具体指各类房屋建筑及其附属设施及其配套线路、管道、设备的安装,故又称房屋建筑工程。因此,与房屋建筑不配套的桥梁、水利工程、铁路、港口工程、地下隧道等不属于建筑工程范围。建筑工程是指对新建、改建、扩建的建筑物及其附属构筑物、设施,以及其竣工的工程实体和安装工程进行规划、勘察、设计、施工、竣工等技术工作配套线路、管道及设备。又指各种房屋建筑物的施工,又称施工工作量。这部分投资只能通过建设活动来实现。
    其中,“住宅楼”建设项目包括厂房、剧院、酒店、商店、学校、医院和住宅。新建、改建、扩建只能通过建设活动来实现,‘附属构筑物和设施’是指与房屋建筑相配套的水塔、自行车棚、水池等。”“线路、管道、设备安装”是指与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相配套的电力、给排水、暖通、通信、智能化、电梯等线路、管道、设备的安装活动。
    对于您提出的“建筑工程质量保修的范围和期限”的问题,我们已经进行了梳理。建筑工程质量保修范围为电气管道安装、给排水管道、采暖制冷系统工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期限根据实际情况确定,一般为2年。有一个问题,欢迎您咨询我们的律师。
    结语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的规定,建设工程实行质量保修制度。建筑工程的保证范围包括基础工程、主体结构工程、屋面防水工程等土建工程,以及电气管道、给排水管道、采暖冷却系统工程等的安装工程。保修期的确定,应当遵循保证建筑物在合理使用年限内正常使用,维护使用者合法权益的原则。具体保修范围和期限由国务院规定。建筑工程质量保证期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2019修正):第六章 建筑工程质量管理 第五十八条 建筑施工企业对工程的施工质量负责。
    建筑施工企业必须按照工程设计图纸和施工技术标准施工,不得偷工减料。工程设计的修改由原设计单位负责,建筑施工企业不得擅自修改工程设计。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2019修正):第六章 建筑工程质量管理 第五十四条 建设单位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建筑设计单位或者建筑施工企业在工程设计或者施工作业中,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和建筑工程质量、安全标准,降低工程质量。
    建筑设计单位和建筑施工企业对建设单位违反前款规定提出的降低工程质量的要求,应当予以拒绝。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2019修正):第六章 建筑工程质量管理 第五十五条 建筑工程实行总承包的,工程质量由工程总承包单位负责,总承包单位将建筑工程分包给其他单位的,应当对分包工程的质量与分包单位承担连带责任。分包单位应当接受总承包单位的质量管理。
    
随便看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2 uianet.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3/26 23:00: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