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四川使用预拌混凝土、预拌砂浆的建设工程项目要遵守什么规定 |
释义 | 使用预拌混凝土、预拌砂浆的建设工程项目,应当适用下列规定:(一)建设单位不得要求施工单位使用袋装水泥;(二)建设工程项目的招标人或者招标代理人应当将使用预拌混凝土、预拌砂浆的要求列入招标文件;(三)设计单位应当按照使用预拌混凝土、预拌砂浆的要求进行设计,并在施工图设计文件中标明等级标准;(四)施工图审查机构对未按照规定标明使用预拌混凝土、预拌砂浆等级的施工图设计文件,不予审查通过;(五)施工单位应当按照施工图设计文件中使用预拌混凝土、预拌砂浆的要求进行施工;(六)工程监理单位应当按照施工图设计文件中使用预拌混凝土、预拌砂浆的要求进行监理。风险提示:建设工程项目竣工验收时,应当将项目使用散装水泥、预拌混凝土和预拌砂浆的情况作为竣工验收的内容。施工单位应当按照施工图设计文件中使用预拌混凝土、预拌砂浆的要求进行施工。 法律依据 《四川省散装水泥管理条例》第十七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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