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商业秘密保护合同主要条款有哪些 |
释义 | 1、签订合同的双方; 2、保密信息的定义; 3、保密期限; 4、保密义务; 5、违约责任; 6、不可抗力; 7、争议解决; 8、双方签字及日期。 一、什么是商业秘密保护 所谓商业秘密保护,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期间以及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后一段期限内不得利用企业的商业秘密从事个人牟利活动,非依法律的规定或者企业的允诺,不得披露、使用或允许他人使用其掌握的企业商业秘密。 二、在劳动合同中可以约定保护商业秘密的条款吗 在劳动合同中可以约定保护商业秘密的条款。 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具体来说,商业秘密包括两部分:非专利技术和经营信息。 对于商业秘密权的法律保护,在劳动法范畴有如下相关的规定。 《劳动法》第22条规定:劳动合同当事人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商业秘密的有关事项。 《劳动合同法》第23条具体规定了保密义务和竞业限制事项: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实务中,违反相关约定的,可以通过劳动仲裁程序及诉讼程序予以维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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