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1、占有权,商业秘密的占有权,是指权利人对商业秘密实际上的控制与管理。 2、使用权,使用权是指权利人依照商业秘密的性质和用途对商业秘密加以利用。 3、收益权,收益权即收取商业秘密带来的利益。 4、处分权,处分权是指商业秘密的权利人有权处分自己的商业秘密。 法律客观: 《反不正当竞争法》 第九条 经营者以外的其他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实施前款所列违法行为的,视为侵犯商业秘密。 第三人明知或者应知商业秘密权利人的员工、前员工或者其他单位、个人实施本条第一款所列违法行为,仍获取、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该商业秘密的,视为侵犯商业秘密。 本法所称的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具有商业价值并经权利人采取相应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经营信息等商业信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