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1、明知发生交通事故,逃离事故现场的。 2、认为自己没有责任,驾车驶离事故现场的。 3、有酒后和无证驾车等嫌疑,报案后离开事故现场后又返回的。 4、虽将伤者送到医院,但未报案且无故离开医院的。 5、虽将伤者送到医院,但给伤者或家属留下假姓名、假地址、假联系方式后离开医院的。 6、接受调查期间逃匿的。 7、离开现场且不承认曾发生交通事故,但有证据证明其应知道发生交通事故的。 8、经协商未能达成一致或未经协商给付赔偿费用明显不足,未留下本人真实信息,有证据证明其是强行离开现场的。 法律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九十九条 有下列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