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使用假车牌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予以收缴,扣留该机动车,处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二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如果构成犯罪的还会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用假的车牌,依法应受到收缴、扣留机动车的处罚,同时计12分,处以罚款及十五日以下拘留。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予以收缴,扣留该机动车,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用假的车牌,依法应受到收缴、扣留机动车的处罚,同时计12分,处以罚款及十五日以下拘留。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予以收缴,扣留该机动车,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九十六条 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驾驶证,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予以收缴,扣留该机动车,处十五日以下拘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