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房屋广告具有法律效力吗? |
释义 | 法律分析:房屋广告有法律效力。出卖人就商品房开发规划范围内的房屋及相关设施所作的说明和允诺具体规定的、对商品房买卖合同的订立以及房屋价格的确定有重大影响的,该广告视为要约,其内容具有法律约束力。 一、售楼商不给店面广告算违约吗 售楼广告内容没兑现属于违约,应当将该内容视为要约,而买卖合同的订立则视为买受人对出卖人要约的承诺。在此特定的情形下即使该说明和允诺没有明确订立在合同之中,也应当认定为合同内容。当事人违反该内容时,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二、与售房广告不符是否可以退房? 售房广告与实际不符能退房。售楼广告作为商品销售的手段之一广泛存在于商品房交易市场,由于其就开发出售的商品房及相关设施所作的说明和允诺具体确定,并由此对买受人决定订立合同以及房屋价格的确定有重大影响,故应当视为合同内容的一部分,当事人违反该内容时,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三、开发商广告跟现房有误差可以退定金吗 广告跟现房有误差可以要求开发商退定金。如果广告与现房存在显著误差,对购房合同的订立以及房屋价格的确定产生了重大影响的,开发商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可要求开发商退还或双倍退还定金。如果广告与现房无误差或误差不大,不能对购房合同的订立以及房屋价格的确定产生重大影响则不能要求开发商退还定金。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四百七十二条 要约是希望与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该意思表示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内容具体确定; (二)表明经受要约人承诺,要约人即受该意思表示约束。 第四百七十三条 要约邀请是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的表示。拍卖公告、招标公告、招股说明书、债券募集办法、基金招募说明书、商业广告和宣传、寄送的价目表等为要约邀请。商业广告和宣传的内容符合要约条件的,构成要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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