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结婚时女方的陪嫁如果是登记结婚之前,女方父母赠与女方的,那就属于个人财产,离婚时不用参与分割。如果是登记结婚之后赠与女方的,并且没有特别说明是赠与女方个人的,那就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需要分割。 法律客观: 《婚姻登记条例》第十条 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