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证丢失可以再婚吗? |
释义 | 离婚证丢失之后,要先补办离婚证再办理再婚手续。当事人要到原来办理离婚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进行补领申请,并按要求填写申请补领婚姻登记证声明书。需要出具的证件有:本人居民身份证和户口本。如果是香港居民,还需要出具香港居民身份证、通行证或者回乡证。 一、在深圳如何办理离婚手续 1、深圳市户籍居民办理离婚登记的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本人的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双方当事人自备共同协议好的离婚协议书(免签名,一式三份); 当事人需提交2张2寸单人半身近期免冠彩色照片。 2、深圳市离婚登记程序: 初审(当事人提交证件、证明材料)受理(当事人填写声明书)审查(登记员填写审查表)登记(交纳工本费9元、发证)。 3、深圳市户籍居民办理补领离婚登记条件和程序 4、深圳市补领离婚登记 当事人遗失、损毁婚姻证件,可以向原办理该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 5、深圳市户籍居民办理婚补领离登记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原婚姻登记机关出具的离婚登记记录证明; 当事人提交2张2寸单人半身近期免冠彩色照片。 6、深圳市补领离婚登记程序 初审(当事人提交证件、证明材料)受理(当事人填写声明书)审查(登记员填写审查表)登记(交纳工本费9元、发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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