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1.若要办理普通的出行证明,去街道或村委防疫工作办公室开具证明。 2.若要办理行程较远的出行证明,要到社区或镇防疫办公室开具出行证明。 3.办理《返岗、反工出行证》,要按照要求盖章的。 4.办理《健康证明》,要按照要求盖章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 第三十三条 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应当主动收集、分析、调查、核实传染病疫情信息。接到甲类、乙类传染病疫情报告或者发现传染病暴发、流行时,应当立即报告当地卫生行政部门,由当地卫生行政部门立即报告当地人民政府,同时报告上级卫生行政部门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 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应当设立或者指定专门的部门、人员负责传染病疫情信息管理工作,及时对疫情报告进行核实、分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