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民间借贷债务转移的条件是: (一)须存在有效的债务; (二)当事人被转移的债务确实可移转; (三)第三人须与债权人或者债务人就债务的转让达成一致的意见; (四)当事人债务转让要经债权人同意。 一、债务人将合同转移给第三人要求有那些 债务人将合同转移给第三人要求有: 1、有效债务必须存在; 2、转移债务应具有可转移性; 3、第三人必须与债务人就债务转移达成协议,债务转让必须经债权人同意。 债务人将全部或者部分转移给第三人的,应当经债权人同意。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可以在合理期限内催告债权人同意。债权人未表示的,视为不同意。 二、借条转让需要哪些要素 借条转让需要四个要素: 1、债务的有效存在是债务承担的前提。债务自始无效或者承担时已经消除的,即使当事人订立债务转移合同,也不起作用; 2、转移的债务是可转移的。不可转移的债务不能成为债务转移合同的目标。与特定债务人密切相关的债务,需要债务人亲自履行,不得转让;当事人特别同意,不能转让的债务和不作为义务只能由约定或特定当事人承担,不能转让给他人; 3、第三人必须与债权人或债务人就债务转让达成协议; 4、债务转让必须经债权人同意。 三、签了债务转让协议是不是有效的 债务转让协议是否有效,要看其是否符合生效的条件,具体情况如下: 一、须有有效的债务存在,是债务转让的前提。债务自始无效或者承担时已经消灭,即使当事人之间有转让合同,也不发生法律效力; 二、被转移的债务应当具有可转移性。不具有可转移性的债务,是不能转让的; 三、第三人须与债务人,就债务的转移达成合意; 四、债务转让须经债权人的同意。只有征得债权人的同意,原合同义务人与第三人之间,转让合同才能对债权人生效。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五十一条,债务人将债务的全部或者部分转移给第三人的,应当经债权人同意。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可以催告债权人在合理期限内予以同意,债权人未作表示的,视为不同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