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书面传签表决 法律问题 |
释义 | 法律分析: 传签一般讲的是非会议现场签字表决,如形成董事会决议,可以把内容先拟好,然后进行传签,这样比较节省人力和物力。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三十七条 对前款所列事项股东以书面形式一致表示同意的,可以不召开股东会会议,直接作出决定,并由全体股东在决定文件上签名、盖章。 第四十八条第一款 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除本法有规定的外,由公司章程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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